公務出行管理規(guī)定
(2021年11月24日公司董事會通過)
在客運效益嚴重下滑,運營規(guī)模急劇收縮的時期,為節(jié)約經營費用與管理成本,提高公務出行效率,特對公司公務出行作出如下規(guī)定:
一、各單位、部門應盡量壓減公務出行人數、次數,并經單位行政主官批準(本部經總經理批準),出行交通方式力求經濟。
二、公司本部人員市內公務出行,可向行政部申領公交卡使用;存取大額現金等涉及人員、資金安全的公務活動,可申請使用公務車。
三、公務出行應首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;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困難或經濟性差時,鼓勵出行人駕、乘私家車出行;出行人數較多等特殊情況,可申請公務車出行。
四、享受公務交通費用人員的公務出行,應駕、乘私家車出行,非經董事長批準,不得使用公務車。
五、出行人憑己審批的《公務用車申請及費用結算憑證》(附1),到旅游運輸公司調用公務車,按《公務用車及私車公用費用結算標準》(附2)核定用車費用(含駕駛員差旅費用);出行人私車公用的,憑行政部審核、總經理批準的《私車公用出差申請單及費用結算憑證》(附3),在本單位核報;出行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按《差旅費管理規(guī)定》在本單位核報。
六、市區(qū)內接待等臨時用車,由董事長或總經理臨機決定。
七、旅游運輸公司按月將各單位公務車使用費用列表,報送公司財務部辦理相關劃撥手續(xù)。
本規(guī)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執(zhí)行,2012年12月31日執(zhí)行的《公司公務車管理辦法》同時廢止。
附件:1. 公務用車申請及費用結算憑證
淮安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
2021年11月24日